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图书馆事业改革、发展实践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 为进一步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馆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把学习传达、研究落实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的“第一议题”,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不断提升中心组学习的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馆级领导、总支委员等有关人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条 馆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开展学习讲评、指导和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等。党总支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的职责。
第六条 馆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设学习秘书一名,由组织员担任。负责参与计划的制定和具体落实,提供学习材料,做好学习记录,负责签到考勤等有关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七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学校的重要办学指示精神。
(二)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党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部署开展的主题教育内容,上级党组织重要工作要求。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学习高等教育理论、校史校情等方面的知识。
(七)国家社会、学校及本单位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
(八)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水平所需的图书情报、管理、法律、经济、科技等专业知识。
(九)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八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集体学习。中心组应当将交流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根据实际情况和学习任务的要求合理制定学习计划、安排专题学习,但需保证每季度不少于1次。集体交流学习前,要精心设计学习主题,事先确定好发言人,确保发言有重点、有深度。中心组组长年度中心发言不少于2次,成员年度个人发言不少于1次,集体交流学习次数应占全年集中学习次数三分之一以上。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二)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倡导中心组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活动。
(三)专题调研。中心组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设立重点调研课题。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年度学习安排和领衔调研课题,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搭建学习平台,积极开展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微学习”,增强和放大中心组学习的辐射作用。
第九条 中心组应当结合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一要开展主题宣讲。把开展宣讲活动作为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馆领导每年到各支部作报告、上党课不少于1次,面对面与党员干部、师生交流学习心得,检验学习实效。二是提倡开门学习。把开门学习作为提高中心组学习效果的重要途径,邀请上级领导旁听中心组学习,请党支部书记参与共同学习。以“学习实录”、“晒学习”等形式公开学习情况,接受广大师生评议,不断提升学习质量。三是鼓励多平台学习。除开展线下学习外,可开设网上专栏、网上论坛,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尤其是新媒体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第十条 中心组应当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坚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深刻领会、全面把握,更好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
第十一条 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工作分工建立学习联系点,每年到联系点参加学习、专题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每年不少于1篇。
第四章 学习管理与考核
第十二条 党总支要把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年年初,按照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学习计划由党总支审定后施行,并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三条 中心组应当建立学习档案,包括学习制度、成员名单、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学习成果、考勤记录等内容,学习档案资料可以电子数据、音像资料等形式保存。建立考勤制度,因故缺席要向中心组第一责任人请假,事后要按学习计划自觉补课,中心组成员全年参加学习出勤率不低于80%。中心组每年至少发表一篇以中心组署名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或网络文章。
第十四条 中心组每年需向校党委宣传部报送本年度中心组学习情况。
第十五条 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应在领导班子年度述职和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报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中心组成员在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上应当报告学习情况。
第十六条 党总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心组学习作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核心平台来抓,在常态化、制度化上下功夫。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对邀请专家学者作辅导报告的,应对其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倾向进行严格把关,切实守护好、管理好中心组学习这个重要阵地。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此前的《图书馆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