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资源使用规定

漫读电台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战略目标,图书馆出资购买了大量的电子资源,较好地保证了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对信息资源的需求,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电子资源出版公司十分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而且都有严格的监控措施和技术手段,全天候监控客户的下载数量,发现违规行为,将自动停止该IP对数据库的访问权,情节严重的将诉诸法律。

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浙江工业大学的声誉,也为了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图书馆要求各使用单位和个人要合理使用图书馆订购的电子资源,重视并遵守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1. 严禁使用任何自动下载软件或智能机器人下载工具批量下载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2. 不得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进行下载、浏览、检索全文数据库等操作(超出正常阅读、浏览速度,如短时间内下载量超过上百篇,整本下载电子图书或者整卷、整期下载期刊、会议论文等)。

3. 不得将所获得的文献提供给校外人员(如将全文下载到本地硬盘以后送给非本单位用户非法使用),不得将个人网络账号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更不允许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

 4. 校内任何个人不得设置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电子资源。校内单位若由于特殊需要需设置代理服务器,一定要事先得到图书馆允许,并且保证不允许校园外IP通过该服务器访问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5. 如发现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协同学校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进行如下处理:

(1)一经查实将通知所在单位,责成违规当事人到图书馆接受调查并提交书面检查;

(2)图书馆、网络中心、违规者所在院系的有关人员到场监督违规者删除恶意下载的数据;

(3)停止违规当事人借书权限半年;

(4)图书馆在全校范围发布通报。

(5)情节严重者,除以上处理外将冻结网络账号两个月并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6)对于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违规者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校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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