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订教材须知:
1. 每年4月、11月征订下一学期的教材,各学院按教学计划向图书教材中心预订。为了保障教材的供应,希望各院(部 )不要漏订、重订。
2.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材管理办法》(浙工大教[2021]16号)各院(部)送到图书教材中心的征订单上选用的教材必须经过审查,并由开课学院(部)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盖学院党委印章。
3. 坚持首选已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优先选用已出版的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4. 应科学审慎选用外文版教材(含原版、影印、翻译)。确需选用的,由开课学院(部)审定后,提交学校本科课程教材引进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审查通过后的征订单由开课学院(部)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党委印章,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才予以订购。
5. 图书教材中心按院(部)提交的教材征订计划征订教材,个别教师要更改教材,须经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在提交订单后的一个月内办理调整手续,超过规定期限不能更改。
6. 为保证教材及时到货,征订单中务必填写预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联系。
8. 图书教材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经批准向学生推销教材或辅导材料。
9. 为确保教材的及时到货,如有问题,负责教材征订的工作人员须及时与任课老师联系。
10. 若需图书教材中心印刷、发放自编讲义,任课教师需填写自编讲义申请表,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教务处审核通过才能印刷。自编讲义按印刷厂给的成本价给学生,无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