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资源使用规定

发布者:卢振波发布时间:2024-03-11浏览次数:227

为了保护数字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浙江工业大学的声誉,遵守浙江工业大学图书馆与资源出版商签订的授权使用协议,保障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依据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原则精神,图书馆吁请校内单位和个人了解、重视并自觉遵守数字资源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图书馆订购的数字资源。

数字资源是指图书馆正式购置、试用和有权免费试用的各种网络数据库及自建数据库,包括数据库、电子期刊、电子图书、学位论文、多媒体资源等。

严禁以下数字资源违规使用行为:

1.使用任何自动下载软件或智能机器人下载工具批量下载图书馆购买的数字资源。

2.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进行下载、浏览、检索等操作(超出正常阅读、浏览速度,如短时间内下载量超过上百篇,整卷、整期下载期刊/会议论文等),超出数据库商设定的合理使用范围。

3.将所获得的文献提供给校外人员(如将全文下载到本地硬盘以后送给非本单位用户非法使用),将个人网络账号(VPN账号、统一身份认证信息等)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商业牟利。

4.私设代理服务器供校外人员访问本校数字资源。

如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协同学校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进行如下处理:

1)通知所在单位,责成违规当事人到图书馆接受调查并提交书面检查,图书馆在全校范围内发布通报批评。

2)监督删除已下载文档。

3)停止违规当事人借书权限两个月。

4)视情节轻重冻结违规当事人网络账号,限制所在IP访问校园网;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5)因违规使用数字资源而引发知识产权纠纷的,由违规者承担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其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本校用户有义务妥善保管好个人网络账号。销售个人账号或通过购买个人账号访问图书馆数字资源均属于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图书馆将协同学校网络中心对该账号予以查封并追究违规当事人责任。

校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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